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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辞退补偿金该如何算!我2006年3月上班,有三年的劳动合同。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我2006年3月上班,有三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12月28号老板突然通知我们因为危机,我部门全体被辞退,到12月31号离开公司。此时公司还拖欠我11月12月2个月的工资未发,工资税前5000,请问我包括工资和辞退赔偿金可以拿到多少钱?根据劳动法哪条规定?
希望详细点~75分送上
初步解答如下:1、应该认定你是被强制辞退,你可以获得双倍的补偿金,即六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2、欠发的工资当然要支付给你;3、可以通过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支付欠发的工资,逾期可以得到最高双倍的欠发工资;4、还有一个月的代通金;5、补偿金的标准,要按你的合同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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