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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首付款,开发商只开具了收据,说没有办好预售手续,由此造成的入?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我最近买了套商品房,交了30%款,开发商仅仅给我开了收据,没有给正式发票,合同也没有盖章,开发商说还没有办好我要的这套房子的销售手续,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饿权益?如果由此造成的贷款办理时间拖长以及交房延期,责任是不是在开发商?我有没有权利不付物业费?
首先按理买房要看五证,缺一不可买,这说明有问题,但是很多的房子待齐了后都卖完了,这是中国房地产的特色!一般房地产的房款都到最后一笔才给你开发票!当然说没有办好预售手续,由此造成的入住时间延期是否应由开发商承担,这就是房地产商的脱壳知计!总之风险是存在的!你要慎重处理!
风险:房产可能被抵押开发商也可能卷款?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金融政策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张先生认为,如果开发商愿意把客户的还款风险分担到自己身上,并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首付分期”这种营销方式是基本可行的。此外他认为,客户选择这种“首付分期”的方式购买住房还是划算的,因为这只对开发商自身回款有压力,对客户来说,风险主要有:交纳第一年首付款加上保证金总金额约10万元左右的房款后,因此期间不能办理产权证,一旦开发商抵押房产又无法还银行贷款可能把房产拍卖。这时,购房人的房款不好追回。但一般情况下,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很低,而且即使是交纳购房全款的一些楼盘,购房人在未把产权证办理到手之前也面临同样风险。另外一种风险则是开发商有可能卷款。
首付分期房划不划算?账要算清楚?
有业内人士认为,宝星园的做法不过是已经被有关部门所禁止采用的“以租代售”售房方式的翻版而已。他告诉记者,以租代售的付款方式现在被较少的现房项目所采用。具体模式就是:初期客户以租赁的方式使用该房屋,在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客户如决定购买该处房屋,先前交付的租金转为购房款;如不购买,双方维持或解除租赁关系。而宝星园推出的“首付分期”在很大程度上就与此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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