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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索赔8月16日我妹坐在由妹夫骑的电动自行车后座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8月16日我妹坐在由妹夫骑的电动自行车后座上,在通过一十字路口时被右侧横向行使的一辆面包车撞倒后轮,随即电动车摔倒,我妹受伤住院,对方无损失,肇事车有五万元的第三者责任。
1)关于责任:交警将因为电动自行车不能带人,加上在横过十字路口时车是行驶在快行道上,所以要判50%的责任。我认为不合理,因为肇事车是横向撞过来的,而不是与我们同向或相向行驶,即使不是对方全责,也应该负主责。对吗?不知在新交通法颁布后,是否有关新规定?
2)如果划分主次责,有朋友讲可以按2:8或1:9划分损失金额。
3)现在伤者已住院近10天,但对方只是在急诊时付了二百元拍片8月16日我妹坐在由妹夫骑的电动自行车后座上,在通过一十字路口时被右侧横向行使的一辆面包车撞倒后轮,随即电动车摔倒,我妹受伤住院,对方无损失,肇事车有五万元的第三者责任。
1)关于责任:交警将因为电动自行车不能带人,加上在横过十字路口时车是行驶在快行道上,所以要判50%的责任。我认为不合理,因为肇事车是横向撞过来的,而不是与我们同向或相向行驶,即使不是对方全责,也应该负主责。对吗?不知在新交通法颁布后,是否有关新规定?
2)如果划分主次责,有朋友讲可以按2:8或1:9划分损失金额。
3)现在伤者已住院近10天,但对方只是在急诊时付了二百元拍片费,几千元的住院费全部由我们自己出的,我们去找交警,他让我们问对方要钱,而且要摸门找对方协商解决办法,但肇事方以没钱为由不给,交警说他也没办法,而且15天出责任认定书后要放车。我们不知该怎么办,到是我们的损失能从什么祈祷得到保障。请问如果每一个肇事者都这样,那么受害方的利益如何保障,执法部门的职责何在?
因为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请教专家,请给出个主意,我们应该怎么办! 谢谢!
你的问题是我的工作的一部分,有以下解决办法:
1、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
2、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将面包车方列为被告、面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进行起诉;
3、如果投保发生在2006年7月1日前,你可以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得到全部赔偿;否则按国家保监会公布的新规定处理。
(注:实践中,电动自行车是不是机动车存在争议,它的认定关系到赔偿的问题。另从你描述的案情看,你可以主张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建议你到书店去查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以及国家保监会公布的新规定。也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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