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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一女人同丈夫、女儿共同居住在丈夫父亲(公公)家,公公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1次
问题描述:一女人同丈夫、共同居住在丈夫父亲(公公)家,公公的房子系婆婆(已故)名下的产权,公公还有一女已出嫁。问:1,如丈夫先公公而故,当公公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假设无遗嘱情况下)。2,公公口头说房子留给孙女,当丈夫去世后怎么办理相关手续以防公公去世后麻烦。谢谢。。
1、虽然房子是在婆婆名下,但属于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婆婆去世后,属于婆婆所有的1/2产权,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公公、儿子(女人的丈夫)及女儿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的1/3,总房产的1/6。
2、若女人的丈夫先公公而故,属于丈夫的1/6房产,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公公、女人及女儿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的1/3,总房产的1/18。
3、公公去世后且没有留下遗嘱,属于公公名下的房产,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儿子(丈夫)及女儿(小姑)共同继承,每人各得公公产权的1/2。由于儿子(丈夫)先公公去世,属于儿子继承的产权份额,由儿子的女儿(孙女)代位继承。
4、公公口头说房子留给孙女,没有任何价值。为避免公公去世后的麻烦,建议公公到公证处做一个遗产由孙女继承的遗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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