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全部百科>百科问答详情
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请问法律专家:这是不是非法拘禁?急!急!!从06年04月24日开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2次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问题描述: 从06年04月24日开始拘留,收到拘留通知;押到5月29日,收到的逮捕通知。一直拘押到今天(06年09月21日)不见放人,也从不见有上法院判决;在这其间不再收到任何通知文件。 逮捕理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简要经过: 南宁市高新工业园的创新路部份路段正建设中,其西段终点止于一荒岭。从该荒岭起,至往东约50米的十字路口,是一段未投入使用的“死路”。平时有些人在这里停车练车。 堂哥等4人将面包车停放于该“死路”边。城管来了,说违规停放,要罚款1800元。4人先是不服,后要求罚少点,城管不肯。就起了 从06年04月24日开始拘留,收到拘留通知;押到5月29日,收到的逮捕通知。一直拘押到今天(06年09月21日)不见放人,也从不见有上法院判决;在这其间不再收到任何通知文件。 逮捕理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简要经过: 南宁市高新工业园的创新路部份路段正建设中,其西段终点止于一荒岭。从该荒岭起,至往东约50米的十字路口,是一段未投入使用的“死路”。平时有些人在这里停车练车。 堂哥等4人将面包车停放于该“死路”边。城管来了,说违规停放,要罚款1800元。4人先是不服,后要求罚少点,城管不肯。就起了争执。后城管锁车走人。4人用手和脚把锁拉坏,开车走。 城管报了案,南宁市高新派出所把4人捉了,扣车。然后我们家属去城管那里,把弄坏的锁赔了款。现在4人和车仍未见结果。据我们请的律师说,这期间,8月28日,案子曾被检察院驳回派出所重量审。但现在一直不放人也不见上法院,就在看守所押着。 问:这样拘押是不是太久了?合法吗?拘留分哪些类型,最久能拘多长时间?
我来回答:楼上的几位回答的我人为不对!公安机关羁押(不是拘押)的时间没有超期,是合法的!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从拘留起到逮捕的时间是30天 (拘留期-已构成 结伙作案)+7天(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时间)=37天,从4月24日算起,应该到5月31日,5月29日宣布逮捕不超期,合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一百三十八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正常时间:60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60天(补充侦查的期限每次30天,共两次)+30天(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150天。逮捕后至移送法院审判有150天时间,应该在10月29日期满移送法院审判。到今天为止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不违法,不超期! 不正常的话,还应该加上: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0天)+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60天)+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60天)+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15天)+正常时间:150天=315天(当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所以你要明白: 1、公安机关羁押的时间完全合法,不超期。拘留的类型分: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20天-与你无关),刑事拘留有:3天、至7天、30天(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为侦查羁押期限,与拘留无关)。 2、逮捕决定由检察机关作出,公安局长签发,只送犯罪嫌疑人签字,送你们的是家属通知书,送达者为本案办案人员。 3、不叫驳回重审,叫补充侦查。刑事案件应由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查处,而不是由派出所去办案。 以上是对你问题的回答,不知满意不满意,我本人就是一名警察,对这类知识还是懂的,如果还有问题的话,请继续提出,我来给你解答! 补充两点: 1、城管已经违法。 2、如果你所说的是真的话,这是一起冤案,你堂哥等四人不构成犯罪。

猜你喜欢

中国允许私人飞机飞行吗?如果有钱了买了一架直升飞机,而且驾驶证件
如果有钱了买了一架直升飞机,而且驾驶证件齐全,要在省内甚至市内飞行(当然不是欣赏风景,而是用做交通工具),这样是否受允许?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72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请问事业单位改制有什么具体政策或文件吗?我的单位现在是事业单位,
我的单位现在是事业单位,上就要改成企业的了。我们这些职工会怎么处理呢?改制后原单位的职工是否还属于这个单位呢?我的工龄只有几年,能给多少补偿?怎么个补偿办法?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67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省(市)长、省(市)委书记,哪个的权利更大?各自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省(市)长、省(市)委书记,哪个的权利更大?各自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61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怎样才能当选为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
怎样才能当选为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53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从事人事工作需要熟悉了解那些人事制度和法律呢?
从事人事工作需要熟悉了解那些人事制度和法律呢?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52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户籍制度什么时候取消?中国的户籍制度什么时候能够取消?不再有城市
中国的制度什么时候能够取消? 不再有城市户口、农村户口的区别,不在有北京市户口和天津市户口的区别?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50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关于监狱的几个问题1在监狱里犯人是按什么分区的?按犯罪类型和服刑
1在监狱里犯人是按什么分区的?按犯罪类型和服刑时间? 2在监狱里有时间看读报吗? 3犯人之间相互搏杀吗? 4狱警腐败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9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地级市郊区的农民变成城镇户口后但还在原地居住以前的土地承包合同还?
地级市郊区的农民变成城镇后但还在原地居住以前的土地承包合同还有效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9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春节发放挂历及物资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吗?
春节发放挂历及物资是否违反八项规定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7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诉讼证据如果提供的是复印件,可以是彩色的吗?一般复印件都是黑白的
一般复印件都是黑白的,可也有彩色,如果有人拿彩色复印件做诉讼证据可不可以?有什么司法解释对此有规定么?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5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