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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但已实际履行的时效问题朋友在农村买了一块耕地,这块地位于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9次
问题描述:在农村买了一块耕地,这块地位于公路边用于盖房,双方写好了契约,钱也交付了。房子盖起后这块地被征用扩路了,朋友感觉到亏,因买地时村里是按宅基卖 的,价格特别高,现在没用呢就拆除了,补偿很少,听别人说这种买卖是无效的,对方应退款,是这样吗?但现在事情已过了四年了,能有效吗,过不过诉讼时效?
这的确是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土地法》等法律规定土地是禁止卖买的,任何卖买土地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这合同无效是确定无疑的。
另外,《土地法》也明确规定了农村房基地的申批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将农用地转做房基地是要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批的,且每个农户只有1份。
总地说,你是吃了大亏。对于无效的合同是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购地款并赔偿损失。
这事儿的诉讼时效为2年,应该从知道可应当知道你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从理论上讲,国家已经进行过三次全民性的普法教育,用“不懂法”来作“不知道”的理由,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一定要拿出这四年中你始终在找对方协商,但对方一拖再拖,至今没有结果,才诉至法院的证据,以取得法院和支持了。祝你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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