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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西遗失交还的问题打个比方,我有个贵重对我重要的东西,我不小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4次
问题描述:打个比方,我有个贵重 对我重要的东西,我不小心弄丢了,但是后来我知道是谁捡了我的东西,我有没有权利
要回我的东西,请各位给我解答一下,如果可以,那是那个,在那里可以寻到依据.
物权法要到今年的10月1日才开始实施。现行的法律对此就有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另外,《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侵占罪定罪处罚。
所以,有法律的支持,你当然能要回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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