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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婚姻、财产、房产请求帮助?我原来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有?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1次
问题描述:求助:婚姻、财产、房产请求帮助?
我原来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有个女儿,离婚的时候把房子都给了女人。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准备再次结婚,但是我得想办法买房子,买房子必须是按揭,至少十年,买房子肯定要写我的名字,但我们结婚后就在一起,按揭的时候可能是婚后,按揭的款也是我拿的,因为现在的婚姻没法保障,我担心我现在购买的房子再次被搞跑了,请问一下律师,如果保证我的房子及财产?
十分理解和同情你的心情,但同时又必须告诉你,按照你现在的思路和做法,一旦将来再次发生婚变,仍然无法确保你的房子及财产。试分析如下:
你准备再婚,打算通过按揭(至少十年)方式购买新房,除首付款及部分按揭款是在婚前由你支付外,绝大部分按揭款将在婚后偿还,虽然婚后的还贷款仍然是由你支付,但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婚后还贷部分将被认定为是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其所有权理所当然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即使该房屋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是你,仍然会被界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需要根据时间段加以区分细化。
因此,发生婚变后该房屋将按照上述产权属性分割,即婚前由你支付的首付款部分(含婚前还贷部分)属于你所有,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自持有1/2的产权比例。
综上,购置的新房只有在你全额付款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视作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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