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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移民问题A先生是美国公民,2006年为其弟B(包括其妻和儿)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2次
问题描述:A先生是美国,2006年为其弟B(包括其妻和儿)申请移民,2009被移民局批准进入排期。问题是B儿1990年出生,若现在再等5年被允许签证,B儿年龄已超过21岁。按照美国《儿童身份保护法》,B儿的儿童身份也应得到一定的保护,请问B儿在哪年前签证有效?
只要B儿在被移民局批准进入排期属于未成年人,并与你父母同时申请的移民并被移民局批准进入排期,那么,在经5年被允许签证时按申请时的年龄考虑,不会有影响的。 应该是与其父母同时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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