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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收拾不顺眼的法院书记员事情是:XX案子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审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4次
问题描述:事情是:XX案子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2011年底,书记员通知原告说寄被告身份证法定老家地址的传票被邮局退回.
原告就叫书记员拿邮局的退件看,退件批条上:没写被告的号被退回.没有手机号,被告怎么收啊?这个退件的造成是因为书记员失误!
于是原告与被告联系,被告告诉了目前所在城市的送达地址.原告把被告愿意本人接收传票的送达地址在2011年12月下旬传真给了法院书记员.然后也致电了书记员,书记员说收到了送达地址的传真.
之后到了2012元旦节后,因为法院另一个部门的一个法官找原告有点事.原告就去了基层法院,顺便也上了民二庭问了书记员,"事情是:XX案子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2011年底,书记员通知原告说寄被告身份证法定老家地址的传票被邮局退回.
原告就叫书记员拿邮局的退件看,退件批条上:没写被告的号被退回.没有手机号,被告怎么收啊?这个退件的造成是因为书记员失误!
于是原告与被告联系,被告告诉了目前所在城市的送达地址.原告把被告愿意本人接收传票的送达地址在2011年12月下旬传真给了法院书记员.然后也致电了书记员,书记员说收到了送达地址的传真.
之后到了2012元旦节后,因为法院另一个部门的一个法官找原告有点事.原告就去了基层法院,顺便也上了民二庭问了书记员,"有没给被告送达传票"?书记员当着原告面肯定说:"有"!
可是年后,原告与被告联系问其有没收到"传票"?被告却表示,从没有邮局的人打过电话说签收邮件的事.
原告无奈,打电话给法院民二庭庭长说这个案子本到今年二月底就要审结,现二月中了被告却没有收到传票,庭长帮原告处理好了送达传票的问题.
之后案件审结完毕,法官通知原告二月底的星期五可以领判决书.
但当原告星期五到了法院,法官不在,原告对书记员说:"我来领法律文书"?书记员说:"没有".原告听了,说:"不会吧?"法官叫我这个星期五来领的."
原告无奈,周一打法官电话对质法官,说:"书记员说你星期五休息,既然你休息,干吗还叫我星期五下午领法律文书???如果我是你们基层法院附近,近,无所谓,但我从同市的另个区来,来回路上车船劳顿了三个多小时,这几天天气也不好,搞的我也感冒了!我怎么那么倒霉啊!而且我那天开完庭时后问了法官你,说星期五下午会不会开会啊?就是担心见不到你!"
法官听了,解释说:"是他加班完成的,给了书记员的!"
原来是原告与法官的误会.
这个是原告与法官的误会是书记员造成的,于是原告致电给书记员说:"你为什么要骗我?"书记员说:"我忘记了!"
原告想投诉这个书记员,太不像话了,工作粗心没写被告的手机号造成传票退回来还是小事,最大的不满是当着原告的面接一连二的"撒谎"!很多当事人一生中最多也是打一二回官司,书记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法院的形像,这种恶意欺骗当事人的行为,是为人道德品质上的败坏!为此原告想特向法院院领导反映,下属有哪里做的不对不好,领导要引导他们!
为此请求:对书记员按法院纪律进行口头警告!
问:一.你认为这个书记员怎么样?现在的书记员是不是聘用制?
二.你认为原告主应到法院哪个部门去投诉这个书记员?
请回答二问,感谢!
是不是聘用的无关紧要,都是基层法院的工作失误!可直接向其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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