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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保证属于共同房产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房产但房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4次
问题描述:属于共同房产但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妇)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这个人私自出卖房产,私吞钱款。另一人妇或(夫)并不知道。面对善意第三人,夫或(妇)怎么保全自己的权益?
有没有一条规定---虽然是一个人的名字但只要是共同财产出卖或抵押时必须共有人同时持有效证件来签字。才可以呢?
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唯一办法,就是将共同共有的产权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即可防止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的后果。
否则,正如你已经意识到的那样,如果买卖程序合法,价格公道,你是无法向善意取得房屋产权的第三人主张返还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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