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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房子是婚前我买的,首付18万,装修花了6万,贷款33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1次
问题描述:房子是婚前我买的,首付18万,装修花了6万,贷款33万,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都是以我的名义签的。还没有办房产证,女朋友现在要我答应结婚后把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才愿意跟我结婚。理由是婚后她和她的家人要一起为我们还房贷,如果不加万一以后两个人离婚,她将一无所有,房贷也是白还!我要是加了她的名字以后是否意味着婚前我自己首付和装修的24万就会变成共同财产,我很吃亏。不加她又觉得婚后她没有保障,她会吃亏。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处理此事?
您好,一方面,如果婚后房产证的名字是你一个人,那么,房产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是您的。如您女朋友及其父母在婚后共同还贷,则只能按婚后共同偿还银行债务来处理,而不会影响到房产的产权。另一方面,如果您在结婚前将房产变更登记到您同您女朋友两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即为两人共有。至于您之前的首付和装修费用应视为赠予。
至于如何平衡你们两人的利益,因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了夫妻双方的约定财产制度,所以你们可以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占房产的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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