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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两个女儿怎么继承遗产父亲去世,留下一部分房产和财产,共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3次
问题描述:父亲去世,留下一部分和财产,共有两个女儿,其中大女儿已经结婚出嫁,小女儿大学毕业刚刚参加工作、,请问大女儿还有遗产继承的权利吗?
我国《继承法》的以下规定可以解决你所提问的问题: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以上规定,女儿(即使是已经结婚的女儿),和其他同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且在同一顺序中,继承人不分先后,所得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母亲还在,那么房产中有一半是母亲的,只有一半可作为父亲的遗产.如果母亲已经去世,那么先对母亲的一半进行分配.父亲的遗产则是原属于他的另一半房产加上他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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