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怎么就这么难领到手我的朋友是个下岗工人已经50多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7次
问题描述:我的是个 下岗工人 已经50多了 家境很困难 去年应聘 了陕西长安区的公益性岗位 每月工资 680元, 当时文件上说是市政府财政每月发472元 长安区财政每月应发104元余下的由招聘单位补齐,可是从2008年1月到现在 市财政 只下发了第一季度的工资 长安区财政一直拖着 不知道什么原因 ?我们不知道到哪里去咨询 怎么讨要工资 ?请哪位老师指点,谢谢
无论是市财政还是区财政,都不是把补贴以给你朋友本人吧?而是发给用人单位,由单位统一工工资吧?如果是这样,你朋友作为该单位的员工,不用管财政补贴是否到位的问题,到月就找单位要工资就是了,如果超过一个月没发工资,或没发足额工资,就是对你朋友构成了拖欠工资,你朋友就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发给工资并给予赔偿。
至于财政补贴不到位,应该是由单位找上级机关要,与你朋友本人无关。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栏目分类全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