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委托书能起到法律作用吗?我公司法人2007年委托本人经营一个门面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1次
问题描述:我人2007年委托本人经营一个门面,营业执照的法人不是本人,现在公司出了点问题,法院要查封公司,请问,法院有权利查封我经营的门面没有,我有法人写的委托书,还有,法院有没有权利查封我进的货,我对这个问题不是很了解,请帮我回答,谢谢!
首先得纠正你一个说法——“法人”是指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公司,而不是指某个自然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简称为“法人代表”,但若称为“法人”就与公司混淆了,不可以。
你说的应该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你经营一个门面, 这无论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是不是你,你都是在在为公司工作。你那委托书,恰是法院可以查封的证据了。
这委托书说明,你是受公司的委托替公司经营该门面,即你经营的门面是公司的财产的一部分,你对这部分财产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其所有权是公司的,那么,法院查封公司的财产, 当然地包括你经营的门面了。
要想拒止法院的查封,除非你能证明你所经营的门面的财产所有权不是公司的。
栏目分类全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