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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与继承住的某单位房子,但不是该单位职工,与该单位签定的租房合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8次
问题描述:住的某单位房子,但不是该单位职工,与该单位签定的租房合同的承租人是家父,但与几年前过世,但20几年来我一直与父亲住在一起,现在房子要了,我的哥哥还有继承权吗,拆迁补偿怎么给,我没有任何其他住处
公产房不是个人财产,是国家的财产,不能按遗产来继承,承租权可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取得,如你之前与你父同住此房产,则你有承租权,如果拆迁,应该给你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
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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