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人死后,是否还有肖像权?人死后,如果未征得家属或直系亲属的同意,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7次
问题描述:人死后,如果未征得家属或直系亲属的同意,可以随意暴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了死者肖像受法律保护。具体请看:
自然人死亡后,他人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其近亲属因该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般来说,只要肖像权人未经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肖像使用行为的阻却违法事由主要包括:一是为维护社会利益需要。二是为维护自然人本人利益的需要。三是为了时事新闻报道的需要而使用。四是现代史上著名人物肖像的善意使用,亦为阻却违法。
如此看来,新闻媒体一般情况下不经许可可以正当使用别人肖像的,但使用时也应当注意保护肖像权人的利益。
栏目分类全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