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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她因为我没有给清她钱又起诉了我,我该怎么办呢?离婚时判的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6次
问题描述:时判的是我给她十万块钱,因为当时为了和她离婚我答应了她。现在离婚已有三个月了,我没有给清她钱,她现在又起诉我了,还交到执行厅了。我该怎么办呢,总不能去偷去抢吧,诉讼离婚时所有的财产全和房给她了,现在没钱,法院该怎么处理啊,执行书上写着强制执行,不然可以拘留,或是封店《店是我和朋友开的,法人也是别人的名》他们有怎么权利吗?我该如何处理呢?
不论你在离婚时出于什么想法,毕竟你接受了给她十万元的判决结果。既然接受了判决结果,就必须承担履行义务,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你现在的遭遇,就是对你离婚时轻率行为的报复。
分析你现在遇到的情况,她无需因为离婚已经三个月了,而你并没有给清她钱而再次提起诉讼,只需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即可(也就是你提到的还交到执行庭了)。你别无选择,要么还款,要么会因为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而受到拘留,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且你现在并不是分文不明,你还有和朋友合开的店可供执行,人民法院有权利将该店中属于你的部分强制执行,或冻结扣押,或变卖拍卖,对此,你应该有充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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