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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索赔权问题,懂法律的来看看去年,我撞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司机把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10次
问题描述: 去年,我撞了一个司机,司机把我起诉了。法官要司机提供出租公司的“索赔权利转让证明”,证明修车费是司机自己出的,出租公司没有出钱,将来也不会主张索赔权!
前不久,我又撞了一辆车,司机把我起诉了。这辆车所有人是张三的,但司机是李四。(他们什么关系我不知道,可能是亲人、朋友、雇主和员工都有可能)请问这回李四还用出具张三的“转让证明”吗?证明修车费是李四出的,张三将来不会再主张索赔权!
我有一个学法律的朋友说不用出具证明!我就是不明白,出租司机和李四都不是车辆的所有人,为什么一个用出具证明,一个不用?!
PS:请懂法律 去年,我撞了一个司机,司机把我起诉了。法官要司机提供出租公司的“索赔权利转让证明”,证明修车费是司机自己出的,出租公司没有出钱,将来也不会主张索赔权!
前不久,我又撞了一辆车,司机把我起诉了。这辆车所有人是张三的,但司机是李四。(他们什么关系我不知道,可能是亲人、朋友、雇主和员工都有可能)请问这回李四还用出具张三的“转让证明”吗?证明修车费是李四出的,张三将来不会再主张索赔权!
我有一个学法律的朋友说不用出具证明!我就是不明白,出租司机和李四都不是车辆的所有人,为什么一个用出具证明,一个不用?!
PS:请懂法律的人告诉我一下,我就想闹清楚为什么?!(同样不是汽车所有人,为什么举证不同?!)
你怎么总是撞车啊?举例说法而已吧?呵呵。
前一个事故的权利主张证明(说明)是正确的。因为,那车是出租公司的,正常情况下,司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权利义务主体属于法人。司机主张权利是例外,只有在出租公司“证明修车费是司机自己出的,出租公司没有出钱,将来也不会主张索赔权”的情况下,司机才可以主张权利。
后一个事故的权利主张证明也是必要的。因为,“这辆车所有人是张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修车费是李四出的”,李四凭什么主张修车费?
不过,有一个例外,如果你撞车撞伤了李四,李四主张与其人身相关的权利自然是可以的。还有,如果李四可以证明其财产权也属于其自己,倒也不一定需要固定形式的权利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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