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人在被逼的情况下杀人算犯罪吗?前一段时间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有这么一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前一段时间看过一部里面有这么一段。一个罪犯把一个女人的头上安上了一个大夹子,如果不再一定的时间里把夹子拿下来这个女人的头就会被夹下来。可是打开夹子的钥匙在这个女人身边的一个男人的肚子里,女人如果想活只能把这个男人杀了把钥匙拿出来,最后这个女人也是这么做的。
我就想问问一个人在不杀死别人自己就会死的时候杀人算是犯罪吗?如果是的话,她犯什么罪?
显然,这不是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该定为故意杀人罪。《》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了保全自己的人身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取别人肚子里的钥匙开锁,造成他人生命的丧失是紧急避险。但是紧急避险有个条件:保护的权利要大于受损的权利。显然,本案中,两个生命同样重要所以该避险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应该定为故意杀人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附一个比较土的类似案例,以供参考:某村女干部下乡做群众工作,在回来路上遇歹徒,此时天色已近黄昏,周围荒芜无人,女干部应歹徒要求,将自行车交给了歹徒,但同时要求将打气筒归还。女干乘歹徒蹲下看车时,抡起打气筒朝歹徒脑门一击,歹徒昏倒在地,女干乘机逃跑。终于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一户人家,女干投宿于此。户主老妇人对女干遭遇深表同情,并安排其女与女干同睡,女干睡于床塌外侧。歹徒清醒过来后回家,听其母描述,方知女干竟投宿到其家。为阻止女干报案,歹徒遂起杀意,杀人灭口,并与其母谈了此事。恰逢母子俩的谈话被女干听到,于是女干与歹徒妹妹调换位置睡觉。果真,半夜,歹徒摸黑进了房间,对准床塌外侧即砍。结果被杀害的正是歹徒妹妹。
法院对此案件的审定是:女干犯有故意杀人罪,是属于避险过当的故意杀人罪,但减免了对女干的刑罚。根据是:“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不容许为了保护一个人的健康而牺牲另一个人的生命,更不容许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的生命。”
栏目分类全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