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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到家里闹事将对方打成轻伤自己也受伤我与某人事先有意见,他到我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我与某先有意见,他到我家索要八年前帮我盖房子的工钱,我已经还工了。就吵起来,语气都有点冲。他就说想怎样单挑。他就到我门口拿一根六厘钢筋在门口。我出去跟他理论的事侯,不防他一下敲在头上血就流出来。我也到屋里拿一根柴火把他脸打了成了轻伤。在派出所调解他要我付全部医疗费用3万6千元。我是不是该出,还要付刑事责任。
我与某先有意见,他到我家索要八年前帮我盖房子的工钱,我已经还工了。就吵起来,语气都有点冲。他就说想怎样单挑。他就到我门口拿一根六厘钢筋在门口。我出去跟他理论的事侯,不防他一下敲在头上血就流出来。我也到屋里拿一根柴火把他脸打了成了轻伤。在派出所调解他要我付全部医疗费用3万6千元。我是不是该出,还要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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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既然进行了调解,他可能不会起诉至法院了,医疗费还是支付为好,以免进一步使矛盾复杂化。
2、他如果通过伤害鉴定构成了轻伤,你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而且附带民事诉讼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赔偿到位,存在判处缓刑的可能,那对你是不利的。所以在他起诉前了结此事最理想。
看一下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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