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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删改是否能够通过劳动局审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小心把联系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小心把联系电话写到失业注册号栏上了,直接删除了,能不能通过劳动局的审批?
合同是一式三份,有一份把联系电话写在失业保险注册号上。如果合同不能通过劳动局审查,用人单位不从新签定劳动合同的话,能否得到补偿?
1、“能不能通过劳动局的审批?”:劳动合同的条款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后签定,签定后即正式生效,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只是备案、并不审批。
2、“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小心把联系电话写到失业保险注册号栏上了,直接删除了 ”:这只是笔误,不是合同条款违法或违规,直接更改就可以了,不影响劳动局备案。
3、“如果合同不能通过劳动局审查,用人单位不从新签定劳动合同的话,能否得到补偿?”:不会通不过审查:因为合同是三份,还可以和其他两份对照,如果有一份有笔误,可能会通知用人单位改正。
4、在整个过程中,用人单位没有过失,也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更没有因此给劳动者造成什么损失:没有损失,如何和用人单位要补偿?!民事关系中的赔偿坚持的可是损害填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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