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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案件法院已判决双方离婚,男方须付给女方5万元,孩子归女方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法院已判决双方离婚,男方须付给女方5万元,孩子归女方,但自判决之日,男方一直不执行法院判决,女方提出强制执行,双方有一辆,女方扣留,等男方付清后归男方拥有.请问法院的强制执行期是多少?
男方在女方提出强制执行后,也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索要汽车,法院也同样受理,请问法院做法事都正确?
女方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男方欠女方五万元钱;
反过来,判决中可能确定了车属于男方所有,女方扣留了车,所以男方也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做法并无不妥。
判决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没有法律规定执行期限问题 ,也许当地法院有规定,你到执行法院询问一下。
不过执行起来,是有利于男方的,毕竟男方申请执行的财物是特定的,而且易于执行;女方的5万元是不特定物,不一定非是执行男方的车什么的,所以真较真的话不利于女方。
具体怎么执行也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通过执行人员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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