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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劳动法第31条合同到期,企业是否也要提前30天通知个人。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合同到期,是否也要提前30天通知个人。
例如:合同10月30日到期,企业是否在9月30日前通知本人?
解答如下:
1、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并没明确规定,合同到期前一月必须提前通知员工。所以合同到期是否通知不是必要条件;
2、但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一些地方法规有时会对合同终止前,按着谨慎义务的原则,规定企业必须提前30通知员工进行协商是否续签或终止。如北京市合同规定、上海市合同规定等中,就明确规定了要提前30日通知员工。----如有这样的规定,企业必须遵守。
3、如地方法规中没有规定,但双方合同中约定了,要提前30日通知,这属意思自治,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有效。约定双方均应遵守。否则,企业不必遵守。
4、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保障员工的自由就业选择权,既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企业,在30日满后,就可离开公司,劳动合同自期满解除。----这是员工的无因解解权。之所以规定30日,是给企业工作移交进行缓冲。
特此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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