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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未成年人驾车,责任由谁承担?王某家有一辆小货车,平时由其丈夫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4次
问题描述:王某家有一辆小货车,平时由其丈夫,王某不会驾驶。某日,王某丈夫外出,同村的16岁少年陈某来串门,王某问其会不会驾车陈某称会,于是王某让他开车带自己到镇上赶集。因陈某年幼,心理素质差,市集又十分拥挤,小货车在行驶中将在路边摆摊的厉某撞伤,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970元。
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的父母赔偿了厉某的损失后,以王某擅自指使未成年人开车造成交通事故为由,要求王某分担陈某家因此承担的一部分损失。
王某认为交通事故完全是由于陈某的驾驶技术不过关造成的,与自己无关,不应当承担责任。请问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
陈某年仅16岁,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王某在未征得陈某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指使陈某驾车为其服务。故交通事故应当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厉某的损失由陈某和王某按责任比例分别负责赔偿。陈某是未成年人,损害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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