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我这里有个交通事故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我业务员有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7次
问题描述:我这里有个交通事故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我业务员有一天傍晚过生日,打电话来要货因为其过生日走不开,就委托他的朋友王某帮他送货(王某的职业也是帮老板送货的我们这大多用电动三轮车送货).王某到我家装了一件王老吉,开了电动三轮车去送货.
在途中撞了位60岁的老太太,我家已经垫付了大概15万元左右的治疗费.
现在的问题是
1:交警队 还未做出 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故到现在 有2个月的时间了
2:要是 事故责任认定书 认定王某100%的责任 那我们应该承担怎么责任?
3:我雇佣的是我家员工,我家的员工委我这里有个交通事故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我业务员有一天傍晚过生日,打电话来要货因为其过生日走不开,就委托他的朋友王某帮他送货(王某的职业也是帮老板送货的我们这大多用电动三轮车送货).王某到我家装了一件王老吉,开了电动三轮车去送货.
在途中撞了位60岁的老太太,我家已经垫付了大概15万元左右的治疗费.
现在的问题是
1:交警队 还未做出 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故到现在 有2个月的时间了
2:要是 事故责任认定书 认定王某100%的责任 那我们应该承担怎么责任?
3:我雇佣的是我家员工,我家的员工委托(雇佣)他朋友送货,可是送货出事的交通工具又是我家的.
春节快乐。
发生这个事故时不幸的,王某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交通事故毕竟是因为送货银发,必然牵连到你,理由如下:
1、是向你要货,送货的业务员是你的雇员;
2、因该业务员过生日走不开,就委托他的朋友王某帮他送货,王某“到你家装了一件王老吉,开了电动三轮车去送货”,说明你默许了业务员的做法,故应对事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的规定。
1、事故发生已有两个月时间了,但交警队还未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正常的,王某应尽快要求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以分清责任,予以必要的经济赔偿。
2、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负100%的责任,那么你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是上述第九条的规定。
3、你雇佣的员工,委托他朋友送货,同样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委托性质应该是有偿的,而不是无偿帮工,因此,王某负主要的赔偿责任,而引发事故的起因是为你送货(与送货出事的交通工具是你家的没有太大关系),所以,你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你家已经垫付的大概15万元左右的治疗费,可以在事故处理终结后向你的雇员和王某追偿。
栏目分类全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