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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定罪甲欲强奸乙,乙呼救,甲害怕败漏,遂用尖刀连续猛刺乙的腹部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甲欲强奸乙,乙呼救,甲害怕败漏,遂用尖刀连续猛刺乙的腹部,乙死亡,甲偷走乙的和财物逃逸,后被捉。问定什么罪名?
本案应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三罪数罪并罚。
1、甲欲强奸乙,即使未遂,也应以强奸罪定罪,只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甲害怕败漏,遂用尖刀连续猛刺乙的腹部,乙死亡。
此处应为故意杀人。在强奸过程中因为使用暴力压制反抗或因强奸行为粗暴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以强奸罪一罪定罪处罚;如果是为了杀人灭口或泄愤报复又杀害被害人的,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
3、甲偷走乙的手机和财物逃逸。
甲在杀害乙之后,见财起意、顺手牵羊拿走乙的手机和财物,如果数额较大,应认定为盗窃罪。
综上,对甲应以上述三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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