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关于正常辞职各位专家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提前一个月辞职(5月5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6次
问题描述:各位专家你们好我想一下,我提前一个月辞职(5月5日-6月6日)但是公司没有批他说在一个月内招到接班人才放我走,如果没有招到就不能走,请问这样合理吗?那我到期可以像公司拿工资走吗?***我们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
请专家帮帮我,谢谢!!
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形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中就这么两句话,没有其他附加条件。所以,只要你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了,到时就可以走人!工资当然是要结算清楚的,并且还应该给你办理离职手续。
从今年1月1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应该给你二倍的工资。
栏目分类全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