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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碰瓷儿的人怎么办?我在去年在行车时与自行车发生口角然后他先开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6次
问题描述:我在去年在行车时与自行车发生口角 然后他先开始动手打我,我出于自卫把他打伤,当时我朋友就把他送到,做了全身检查,后经医院诊断为《球后出血》。还缝了三针。当天在医院所发生费用都是我出的,然后他在四天后,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出院了。
现在过去半年了,他又在别的医院做出了眼骨骨折,而且还鉴定成轻伤,就靠这个理由他在前几天去当地法院起诉了我。 我的问题是,〈他当时也做CT了, 做的是全颅的 ,也没有说他有骨折呀,现在这么长时间了 他又做出骨折 我怀疑是他以前的伤 ,请问我该怎么办?〉
支持虱虱狒狒的回答,“(1)眼眶骨是面部最脆弱的部位之一,受暴力袭击后极易发生骨折或颅缝分离;(2)一般情况下,眼眶骨折在受伤初期都伴有视力障碍(眼底水肿造成的视物重影等),若是受害方拿不出在受伤近期眼科的就诊资料,他半年后提供的骨折片就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张半年后的CT片就有了疑点。”
另提醒你一点:骨折部位在受伤后大约半个月左右即开始结痂,法医是可以根据骨痂程度,判断确认出伤害发生的时间的。
如果你对法医鉴定不服或有质疑,可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但鉴定费用得先由你垫付,如果新的鉴定支持了你的主张,这笔费用由对方承担,法院也会依照正确的鉴定结论判决。但若新的鉴定不能支持你的主张,法院也没办法支持你,并由你自负这笔鉴定费用。所以,你自己要心中有数,避免得不偿失,反添一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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