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全部百科>百科问答详情
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侵权行为判定的规则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8次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问题描述:侵权行为判定的规则
侵权行为判定的规则: 即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经历了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到公平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目前又出现了明显的侵权责任社会化趋势。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由于社会价值取向的变化而变化,各个归责原则的并存,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并存 另外搜索有关“侵权行为”的内容供你参考: 侵权行为: 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其基本特征   (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侵权行为的对象是绝对权;   (3)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是   (1)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   (2)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   (3)侵权行为的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 侵权行为的分类   1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   2单独侵权与共同侵权。   3积极侵权与消极侵权。   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   (1)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   (2)加害人之间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分性;   (3)教唆人和实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均存在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应注意区分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共同侵权人负连带责任;单独侵权负自己责任。 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受害人的过错   受害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侵权损害后果扩大存在过错。   3.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4.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   5.受害人的同意   受害人的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权行为或者损害后果发生之前自愿作出的自己承担某种损害后果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猜你喜欢

中国允许私人飞机飞行吗?如果有钱了买了一架直升飞机,而且驾驶证件
如果有钱了买了一架直升飞机,而且驾驶证件齐全,要在省内甚至市内飞行(当然不是欣赏风景,而是用做交通工具),这样是否受允许?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60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请问事业单位改制有什么具体政策或文件吗?我的单位现在是事业单位,
我的单位现在是事业单位,上就要改成企业的了。我们这些职工会怎么处理呢?改制后原单位的职工是否还属于这个单位呢?我的工龄只有几年,能给多少补偿?怎么个补偿办法?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56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从事人事工作需要熟悉了解那些人事制度和法律呢?
从事人事工作需要熟悉了解那些人事制度和法律呢?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6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省(市)长、省(市)委书记,哪个的权利更大?各自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省(市)长、省(市)委书记,哪个的权利更大?各自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6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户籍制度什么时候取消?中国的户籍制度什么时候能够取消?不再有城市
中国的制度什么时候能够取消? 不再有城市户口、农村户口的区别,不在有北京市户口和天津市户口的区别?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3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春节发放挂历及物资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吗?
春节发放挂历及物资是否违反八项规定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2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怎样才能当选为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
怎样才能当选为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1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关于监狱的几个问题1在监狱里犯人是按什么分区的?按犯罪类型和服刑
1在监狱里犯人是按什么分区的?按犯罪类型和服刑时间? 2在监狱里有时间看读报吗? 3犯人之间相互搏杀吗? 4狱警腐败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1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地级市郊区的农民变成城镇户口后但还在原地居住以前的土地承包合同还?
地级市郊区的农民变成城镇后但还在原地居住以前的土地承包合同还有效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0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诉讼证据如果提供的是复印件,可以是彩色的吗?一般复印件都是黑白的
一般复印件都是黑白的,可也有彩色,如果有人拿彩色复印件做诉讼证据可不可以?有什么司法解释对此有规定么?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36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