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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拐卖人口判的这么轻拐卖人口过程中伴随着强奸,可判的刑却比强奸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7次
问题描述:拐卖人口过程中伴随着强奸,可判的刑却比强奸轻。一般强奸都在6-10年,可拐卖人口只判3-5年。这么说是否鼓励大家将人强奸完再拐卖,你就可获轻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强奸的法定刑为3-10年,而拐卖妇女过程中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法定刑为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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