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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与欠据的分别?如供应商给我司提供货,我司没有付款,写条如下: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8次
问题描述:如供应商给我司提供货,我司没有付款,写条如下:
收据
兹收到XX公司XX货1000件,人民币50000万元,特此证明
XX公司
日期
像上面的写法能否承认?
其二,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去写欠条,货物用于公司,责任归谁????
其三,如我以个人名义/公司签欠条,法律有效追讨期是多久?
像上面的写法能否法律承认?
其二,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去写欠条,货物用于公司,责任归谁????
其三,如我以个人名义/公司签欠条,法律有效追讨期是多久?
1.上面的写法法律是承认的,因为很明显你们之间有供货合同,你也写下收据,这能证明你公司收到了对方的货物,当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你公司没有交付货物的款项就应该是你公司欠对方人民币50000万元.收据与欠据的分别是有的.但是主要还是看他门的实质内容,看他们作为证据的证明力,而不管名字叫收据还是欠据什么的.
2,以个人名义写欠条,货物用于公司的,关键看这个个人在公司的职务和权限范围.
讨论过后,本人还是要重申:没有公章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
3,法律有效追讨期是多久?你问的应该是诉讼时效吧.2年.也就是过了这个期间法律就不保护.
但是实际中,有诉讼时效中断 中止等情况,一时半会儿也讲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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