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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除了脱裤子就束手无策了?11月18日,在南宁市一家医院发生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1次
问题描述:11月18日,在南宁市一家发生了一件荒唐事。女患者在做B超检查时因其他男病人擅自闯入,她觉得自己隐私受到侵害,遂向院方不依不饶讨说法。当值女医生为获谅解,被迫脱裤给对方作“演示”。
患者在就诊时,由于医生疏忽导致“身体”被其他人看到,无疑已经侵害到患者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医院理应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对患者予以赔偿或补偿。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位当值女医生的做法却是通过“以身脱裤”的方式来息事宁人,真是可悲之选.
又一次当着患者和其他男医生在场的情况下,脱下裤子来验证被人“看一看又怎样”,这样的道歉方式显然欠妥。虽然给不给人看、给人看11月18日,在南宁市一家发生了一件荒唐事。女患者在做B超检查时因其他男病人擅自闯入,她觉得自己隐私受到侵害,遂向院方不依不饶讨说法。当值女医生为获谅解,被迫脱裤给对方作“演示”。
患者在就诊时,由于医生疏忽导致“身体”被其他人看到,无疑已经侵害到患者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医院理应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对患者予以赔偿或补偿。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位当值女医生的做法却是通过“以身脱裤”的方式来息事宁人,真是可悲之选.
又一次当着患者和其他男医生在场的情况下,脱下裤子来验证被人“看一看又怎样”,这样的道歉方式显然欠妥。虽然给不给人看、给人看什么部位,是患者或医生作为人所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不过,既然是因为医生的疏忽造成了患者的身心伤害,从法律维权的角度还是公平正义的考虑,都应该给患者一个说法,还患者一个公道。身为救死扶伤的医生,有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而不能将自己的好恶和羞耻观强加于患者的头上。
一些医生们或许真的认为被人“看一看”其实无所谓,这个隐私权的判断标准本也是因人而异。但是,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讲,医生们断不可以以已标准来衡量他人的内心感受。更不应该为了息事宁人、害怕患者“闹大了”,而去采取一些偏激的方法,甚至放弃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当着患者和其他男医生的面,再一次演示脱裤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目的仅仅是想和患者“扯平”。
医院或医生在患者提出的非分非法要求时,应该理直气壮地断然拒绝,而不应该仅仅为了息事宁人而委曲求全。而这名女医生竟然被患者“逼迫”到,不得不用“脱裤子”来证明自己的看法的地步。可见目前一些医院和医生们,法律意识是如此淡薄,处理医患纠纷的经验还比较缺乏,方式和方法竟然还如此“拙劣”。
真的就除了脱裤子就束手无策了?
"遂向院方不依不饶讨说法"
看她不依不饶到何程度,如果赔礼道歉或赔个百儿八十的都不能解决的话,那又如何是好呢?
当然,医院是该吸取教训完善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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