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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她一半吗?我与前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房子各一半,因为6岁的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3次
问题描述:我与前妻后,财产分割,房子各一半,因为6岁的女儿跟了我,所以就用前妻的房钱顶了抚养费.现在我又结婚了,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我不得不再次离婚.我们结婚3年了.我想问假如离婚现在的妻子有权分房子吗?
排除两种干扰;
一是“结婚8年以上”一方的婚前财产成为共同财产的说法早已取消了,现行的《婚姻法》中没有那个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看到了吗,没有那个说法的。
二是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婚后一方的财产就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说法不正确。因为这是指存在财产纠纷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的情况下。现在,这房子是你婚前财产的证明是充分的,你与前妻的离婚的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中一定对此房有十分清楚的说明的,因此,这是无争议的婚前财产,是属于你的。
“前妻的房钱顶了抚养费”,这说明了这房子的产权已经成为全部属于你了。但在你与现妻的夫妻关系续存期间,你的收入应当属于你与现妻的共同财产,这说明,用于抚养你的孩子的费用是你与现妻共同承担的。你的现妻有可能以此来对抗。如果她提出来了,你就按照这一期间应由你前妻承担的抚养费数额给你的现妻,就可以抵消了。因此,这房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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