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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驾驶员,开车门的时候撞到人,那个人说没事走了,我还需要负责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7次
问题描述:今天我把车合法停在路边以后,门以后,后面一个人骑自行车因为在下坡又没有刹车的情况下撞到我车门并摔倒,是个60多岁老人家,我马上下车扶他起来坐了一下,后来他说没事了,叫我留个个电话就走了,请问这样我需要负责吗?他会不会因为这个敲诈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案情具体情况,你一定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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