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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问题按照以下意思理解,劳动合同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按照以下意思理解,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也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是吗?但劳动法规定是劳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是的,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与劳动法不一致,但是可以,因为就如同你的提法一样,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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