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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我于1998年元月到某事业单位工作,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9次
问题描述: 我于1998年元月到某事业单位工作,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2005年7月莫名被领导口头通知不要来上班了,我只好离开.在工作的8年时间里,我领的是每月300元工资,单位没有帮我买一分钱的养老.现在我已经离开单位9个月了,最近一帮老同学知道我的情况后劝我一定要把养老保险要回来,因为这是每个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单位这样做是违法了的.但我怎么才能要求原单位帮我买那几年的养老保险呢?买多少呢?请大家帮忙说说办法,谢谢.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你有权提出“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因为,你虽然没签定劳动合同,但你每天去指定地点上班,每月能按时拿到薪金或工资。这些情况都客观的说明,你和此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视同有劳动合同。(无时效) 其二,由于你莫名被领导口头通知不要来上班,且没有书面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支付你二个月的薪金或工资,有时按工龄算,以作补偿。当然,如果单位欠薪也可向劳动部门提出(二个月的时效) 其三,你的单位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管员工是不是合同工或劳务工;本地人或外地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相应的养老金;保险金;失业金等。如果未缴,可向劳动部门提出(无时效) 具体计算,是有劳动部门人员计算。
附:法律都有时效性,即你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一般劳动纠纷的时效为二个月。无时效,是指可以追述地,那怕十年前,也可。现在,都是法制社会,请保存好你的劳动证据,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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