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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孩子被抢走、执行困难就把孩子判给他?孩子一直由我抚养,现2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4次
问题描述:一直由我抚养,现2.5岁,女孩,双方都要抚养权,南方条件差,想拿孩子当摇钱树,养活他自己,半年前被南方抢走,请问法院会因为孩子不在我这就把孩子判给他吗?我怎么做才能得到抚养权呢?
一、法院不会因为孩子不在你身边判给对方。
二、一般来说,想得到抚养权,一般是比较双方的生活条件,看小孩是哪个生长时期,另外也比较注重孩子和大人的感情。就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经济条件比男方好,且孩子与你生活时间教长,对于2.5岁的孩子,更适合与母亲一起,所以你取得抚养权的机会很大。
如果上到法院重点就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更好,生活更稳定,证明对方比自己差,基本上就是这个思路。
回答你补充的问题:
执行难是另个问题,现在最紧要的是争取到抚养权,不然考虑执行难也没意义是不是。
如果争取到了抚养权,执行难也并不代表执行不了,法院自然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在不行法院可以拘留对方,当然你能有熟人和法院沟通下最好,没有,去多两趟,执行局的人自然也会认识你,别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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