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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买房未过户卖主反悔怎么办?南方某滨海小城,老赵一九九五年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6次
问题描述:南方某滨海小城,老赵一九九五年以三十三万的价钱向好朋友老周买下了一幢三层半楼房,当时房款已付清,且双方订有书面买卖协议,老周都签了名并把房产证交付老赵。说好什么时候买方要转户,自己掏税费,卖方积极配合办理。
一来双方是好朋友,二来老赵太懒散,三呢也想省钱,一晃十五年过去了,直拖到今年,老赵看见房产价格噌噌的往上涨,想吧过户手续办了,去找老周时,老周反悔了,不肯签字,不肯配合,特别是老周的二十八岁的独生子埋怨当初卖得太便宜了,要和老赵重新谈价。
老赵应该怎么办?
不动产权属登记系对抗第三人可言,本案中,标的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对第三人而言,权属人仍为老周。
但是,在老周和老赵之间系合同相对性关系,虽然未办理房屋过户,但是老赵已按照约定支付了房价款,并实际占用标的房屋达15年之久。老周可以依据双方签署的合同,要求老赵配合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当然,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房屋产权转移有约定的话,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确认房屋权属。具体方案需要根据合同内容予以确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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