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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起诉我老公的女人,这样的条件够吗?三年前,老公单位来了女服务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三年前,老公单位来了女服务员,她利用各种理由,接近我老公,每天必定是一个电话。我有那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老公的证据(在04年的七、八月,都是那女人打给我老公的电话,可是,在10月份的时候,她们的联系就很多了,几乎是每天七八只电话)。为此,我曾经找过她两次,她态度很好,都答应不在的找我老公。在这期间,有一段时间,她们也没有联系了,有一次,她又打电话给我老公,被我老公拒绝了,也骂了一顿,我家的木匠师傅可以作证(当时我家刚好在装修),我老公态度很差的。
可是,后来,可能是因为同一个单位吧,她们又联系上了,一直到今年的11月,那个女的为了叫我老公跟她一起,在绍兴三年前,老公单位来了女服务员,她利用各种理由,接近我老公,每天必定是一个电话。我有那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老公的证据(在04年的七、八月,都是那女人打给我老公的电话,可是,在10月份的时候,她们的联系就很多了,几乎是每天七八只电话)。为此,我曾经找过她两次,她态度很好,都答应不在的找我老公。在这期间,有一段时间,她们也没有联系了,有一次,她又打电话给我老公,被我老公拒绝了,也骂了一顿,我家的木匠师傅可以作证(当时我家刚好在装修),我老公态度很差的。
可是,后来,可能是因为同一个单位吧,她们又联系上了,一直到今年的11月,那个女的为了叫我老公跟她一起,在绍兴的一家里吃安眠药自杀,我老公和他的同学一起赶过去救回了她(我们是杭州的),这个他同学可以作证。
为了这事,我提出了分手,可是,我儿子不同意(14岁),我老公为此也很自责,他说他会用后半生补偿我和儿子(我们结婚十七年,感情一直很好,是街坊邻居的榜样)。
当时,那个女人也在我面前说出了一切,每次都是她开好房间,打电话叫我老公过去的,而且,她说:在她要死的那一分钟,她问我老公,她有没有希望得到她时,我老公态度很坚决的跟她说:就算你再死几十次,我也不可能跟你在一起,你也不用再用这种自杀来要胁我,如果下次再这样,我肯定不会在赶过来的,就算我老婆不原谅我,我宁可孤独的过一生也不会跟你在一起,要她死了这条心。
也为此我心软了,原谅了我老公,可是,我也付出了代价,每天晚上睡不着觉,想着她们俩人在一起的情景,天天如此,结果,我从12月开始就没来月经了,我才40岁女人,我不甘心,我愤恨,我要她得到应有惩罚。
所以,我决定起诉她破坏人家家庭,起诉她是第三者,我要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所以,我请问各位法律专家,这样可以起诉吗?我能得到赔偿吗?这些证据够吗?谢谢你们了
楼上Tarzan(学长)说得好,主要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你要好好想一想,她比你年轻,在这场较量中,实际获胜的是你,而不是她,该满足了。
你的丈夫没有抛弃你,说明你的综合素质比她高一些,丈夫不会舍你而就她,也说明你丈夫心里有一杆秤,衡量得出来谁轻谁重。同时说明他很在乎你。该满足了。
下一步,是应该在丈夫面前更好的表现自己,表现自己的温柔、体贴,表现自己的大度。表现自己的“不予追究”,使丈夫感到自己的最终选择是正确的。最好不要跟那个“她”,打什么官司。因为,在这场斗争中,你是强者,她是弱者,人心通常是同情弱者的。如果你逼她太甚,你丈夫会同情她的,会觉得你太不近人情,甚至会觉得自己维护现有婚姻的决定是错误的。这就等于你把丈夫推给了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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