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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离婚可以分财产吗我的父母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结婚的,当时没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3次
问题描述:我的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结婚的,当时没有领结婚证,现在我的父亲要求离婚,说一分钱都不给我母亲,请问:如果离婚,我母亲真的得不到财产吗?如果我父亲立遗嘱,把财产都留给他的侄子,然后再离婚的话,我母亲还能分得一半的财产吗?
1、你父母当时虽然没领结婚证,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1994年2月1日后取消事实婚姻,根据你提供的时间,你的父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2、你们家的财产应该作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
3、除非夫妻是约定财产制,既有书面的、对夫妻财产哪些属于个人的有约定,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只有在离婚时,才做财产的划分。
4、你父亲的遗嘱只有在其死亡时才生效。
总之,你父亲只能遗赠属于自己的财产.你父亲只有先离婚(或者死亡时),分割到属于自己的财产后,才可以遗赠给他的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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