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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具有法律效力吗?我男友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他一个人全款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1次
问题描述:我男友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他一个人全款付的,因为是买的二手房,所以签了三方合同,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证要过段时间才能从开发商那里办下来,如果我和男友写一份协议,协议上标注的内容为这套房子有一半属于我,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协议上我们都签字并加盖手印,在一方不履行时这份协议有效力吗?如果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尽管钱全是他付的,但离婚时我也能得一半的财产?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你们现在是结婚以后,他就不是你的男友了,是你的丈夫,你们在婚姻法上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是可以约定财产归属的,你要求他给你写的内容是有效的,在法律上称作夫妻财产协议,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属于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上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是作为你们共同财产的来处理的,将来离婚时你是可以得到一般的财产的,建议你在房产证下来后在写协议。这样房子的具体坐落位置就会明确,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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