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全部百科>百科问答详情
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北京房地产律师,有问题请教。定金、订金的区别?我在北京买房时签订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6次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问题描述:定金、订金的区别?我在买房时签订合同中约定了订金,后来别人提醒,定金和订金是不同概念,我想弄清楚,有什么不同。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定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此外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 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写错,否则到时后悔不迭。

猜你喜欢

中国允许私人飞机飞行吗?如果有钱了买了一架直升飞机,而且驾驶证件
如果有钱了买了一架直升飞机,而且驾驶证件齐全,要在省内甚至市内飞行(当然不是欣赏风景,而是用做交通工具),这样是否受允许?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66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请问事业单位改制有什么具体政策或文件吗?我的单位现在是事业单位,
我的单位现在是事业单位,上就要改成企业的了。我们这些职工会怎么处理呢?改制后原单位的职工是否还属于这个单位呢?我的工龄只有几年,能给多少补偿?怎么个补偿办法?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59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省(市)长、省(市)委书记,哪个的权利更大?各自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省(市)长、省(市)委书记,哪个的权利更大?各自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55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从事人事工作需要熟悉了解那些人事制度和法律呢?
从事人事工作需要熟悉了解那些人事制度和法律呢?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7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户籍制度什么时候取消?中国的户籍制度什么时候能够取消?不再有城市
中国的制度什么时候能够取消? 不再有城市户口、农村户口的区别,不在有北京市户口和天津市户口的区别?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5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关于监狱的几个问题1在监狱里犯人是按什么分区的?按犯罪类型和服刑
1在监狱里犯人是按什么分区的?按犯罪类型和服刑时间? 2在监狱里有时间看读报吗? 3犯人之间相互搏杀吗? 4狱警腐败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3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春节发放挂历及物资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吗?
春节发放挂历及物资是否违反八项规定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3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怎样才能当选为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
怎样才能当选为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2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地级市郊区的农民变成城镇户口后但还在原地居住以前的土地承包合同还?
地级市郊区的农民变成城镇后但还在原地居住以前的土地承包合同还有效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42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
诉讼证据如果提供的是复印件,可以是彩色的吗?一般复印件都是黑白的
一般复印件都是黑白的,可也有彩色,如果有人拿彩色复印件做诉讼证据可不可以?有什么司法解释对此有规定么?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 浏览:38 分类: 社会民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