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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某商厦的二楼和三楼开一商场。在商场招商和采购工作过半的时候?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6次
问题描述: 我租了某商厦的二楼和三楼开一商场。
在商场招商和采购工作过半的时候,我到消防部门办理装修手续。消防部门告诉我,该商厦三楼的消防安全出口不够,早就列入了消防黑名单。
我找到房东,房东告诉我他们能解决,让我先装修再说。因商场开业广告已打出去了,为了赶开业时间,我们先进行了装修(我以为房东会增加安全出口)。在装修过程中,房东办理好了《消防审核意见书》,通过了消防审核。
现在商场已开业,但我心里始终不踏实。要是商场出现消防事故,我会承担责任吗?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很赞赏你重视消防安全的负责态度。作为人口流动性比较大的商场,消防安全确实非常重要。你首先应该找房东认真地协商这个问题,想千方设百计解决安全出口的问题,否则,就要考虑退租的事。
当然,既然房东已经办理好了《消防审核意见书》,说明他已经承担起商场消防安全的保证责任(尽管他可能是通过托熟人办的相关手续),那么你可以要求他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再签一个《补充合同》,就消防安全方面明确双方的责任,如:你方应该加强平时防火的管理,商场内禁止使用明火作业,保持现在安全通道的畅通,等等。房东应该通过改造现在房屋布局达到消防工作管理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的各种要求,并负责办理该宗房产作为商场用途的《消防审核意见书》等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任何一方如因未履行《补充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而引发火灾事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需追究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由于在没有第二条消防通道的情况下,房东已办好了相关的消防手续,一旦发生事故,消防管理部门也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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