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真实性有待确认,请自行甄别。
您说给女方的财礼,女方家说是不退1分钱了,如果上法庭男方家能胜吗?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2次
问题描述:你好 我的亲戚经人介绍和一位姑娘认识后,没有领取证。但是大办婚宴的,就住在了一起 10个月后女方肚子里有了2个月的孩子 但是两人说是不能过了,现在女方已经把孩子打掉了
依据法律规定,只办婚宴,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钱应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楼和四楼的网友不是法律人士,回答是错误的;北方狼先生也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说是要男方返还。所以导致你对这么简单的问题仍然感到迷惑。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个钱想要回来完全是可以的。
栏目分类全部>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