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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于的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于人可以撤销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4次
问题描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于人可以撤销赠与.”
那么侵害是由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或是过失造成的,或是揭发赠与人而使其入狱的,这几种情况可以撤销吗?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对“严重侵害”的范围不明确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的定义是从情节和后果来考量的。
(1)主观上的恶意
(2)客观上有严重后果
两者有有一即可成立严重侵害
比如,受赠人主观上是恶意的,手段恶劣,但是后果不严重,一般也认定为严重侵害。受赠人是无恶意,但是由于重大过失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也是严重侵害。
就你举例来看,不能明确的下结论。
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或者过失造成的,只要后果严重即可认定可撤销。
揭发赠与人而使其入狱的,应该不算严重侵害,那是刑事法律规定他应收的处罚。但是诬告陷害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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