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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请帮我解释一下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比如:我于07年6月2日与我的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5次
问题描述:比如:我于07年6月2日与我的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我今年5月1日再去申请劳动,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法律不能溯及既往。07年6月2日发生的劳动争议, 只能适用当时的相关法律,而不能适用当时还没有实施的法律。所以,该劳动争议应当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而不能适用今年5月1日才实施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申请仲裁,到现在早已超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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