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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你好,我是一名工人,我在07年3月进现在的工厂做工,
发表于:2024-10-24 00:00:00浏览:2次
问题描述:你好,我是一名工人,我在07年3月进现在的工厂做工,这个工厂比较小,是私人工厂,同进厂的时候有十几个人,在进厂的时候老板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当我们问起这件事的时候,老板说等试用期过了再签订合同,当时我们就没说什么,但是过了试用期,老板还是没有签订合同,我们又向老板提起这事,老板不愿意签订,说要是不做有的是人做,当时大家为了工作就没有再多说,在08年5月的时候,我在上班的时候在操作机器时受了伤,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都被机器绞断,到也没能接上。工伤鉴定为七级工伤。我现在已不能再做这份工作了,因而老板在只付了我医药费和工资后就开除了我。我去找老板说理,但老你好,我是一名工人,我在07年3月进现在的工厂做工,这个工厂比较小,是私人工厂,同进厂的时候有十几个人,在进厂的时候老板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当我们问起这件事的时候,老板说等试用期过了再签订合同,当时我们就没说什么,但是过了试用期,老板还是没有签订合同,我们又向老板提起这事,老板不愿意签订,说要是不做有的是人做,当时大家为了工作就没有再多说,在08年5月的时候,我在上班的时候在操作机器时受了伤,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都被机器绞断,到也没能接上。工伤鉴定为七级工伤。我现在已不能再做这份工作了,因而老板在只付了我医药费和工资后就开除了我。我去找老板说理,但老板就让门卫把我挡在门外,不让我进去,现在由于这种原因,我到别的工厂找工作,别的工厂不要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你所给出的资料,针对你所提出来的问题我给你如下意见,以供参考:
1.你已经与你所在的工厂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你所在的工厂应当与你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已经在这个工厂做工一年两个月了,不知你刚才所说的付你工资是不是二倍,如不是你可以就此向你老板提出来经济补偿的要求。
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就此向老板提出来出此事来。要求你老板不得解雇你;
同时,因为你所受的伤为工伤,你可以就此向你老板提出工伤伤残补偿的要求,对于具体的补偿数额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你可以参照你工作所在地的标准来对老板提出要求。
以上这几项要求,你先和老板协商,如何协商不成,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何你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通过途径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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